余熱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設計
安全閥是鍋爐(余熱鍋爐)、壓力容器的附件中必須要安裝的安全附件,在鍋爐和壓力容器設備的運行中起著重要的安全保護作用。安全閥的制造許可、產品的形式試驗及銘牌等技術要求應當符合TSG-ZF001-2006《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的相關規定。安全閥的設置、選用、檢驗等要求應當符合TSGG0001-2012《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的相關規定。
余熱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設計
工作壓力是指閥體本身所能承受的正常壓力,一般情況下能承受大于標稱壓力的1.25倍的瞬時壓力。整定壓力是開閥壓力,即達到這一壓力值或超過時安全閥會打開。是人為設定的一個值,但應該在工作壓力之內,低于設備的設計壓力,高于工作壓力。起跳壓力是實際動作壓力。排放壓力,是指整定壓力加超過壓力(超過壓力是指超過安全閥整定壓力的壓力增量,通常用整定壓力的百分數表示),亦即指閥瓣達到規定開啟高度時的進口壓力。排放壓力的上限需服從國家有關標準或規范的要求。回座壓力安全閥排放后其閥瓣重新與閥座接觸,即開啟高度變為零時的閥進口壓力。
余熱鍋爐安全閥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整定,整定作為安全閥的檢驗項目之一是必須要進行的,安全閥的整定(檢驗)主管機構是安全閥使用地當地的鍋檢部門,那么安全閥為什么必須要整定呢?
余熱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設計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:
(l)額定蒸發量大于0.5t/h的鍋爐,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:額定蒸發量小于或等于0.5t/h的鍋爐,至少裝一個安全閥。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、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。
(2)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在鍋商、集箱的最高位置。在安全閥和鍋筒或集箱之間,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口管和閥門。
(3)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軌的導架,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。
(4)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3.82MPa的鍋爐,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5mm: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3.82MPa的鍋爐,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0mm。
(5)安全閥與鍋爐的連接管,其截面積應不小于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。如果幾個安全閥共同裝設在一根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,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步于所有安全閥排汽面積的1.25倍。
(6)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,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,并有足夠的截面積,保證排汽暢通。安全閥排氣管底部應裝腔作勢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,在排氣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。
所謂整定壓力,就是在安全閥使用前,預先把安全閥的開啟(起跳)壓力調整設定到某一個目標壓力數值,以期望安全閥在工作超壓時,能夠在設定壓力范圍內開啟并安全泄壓。
余熱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設計的整定壓力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確定:
1、蒸汽鍋爐 安全閥整定壓力確定原則:
鍋爐上有一個安全閥、或過熱器上的安全閥按照以下規定較低值進行整定:
2、直流蒸汽鍋爐過熱器系統 安全閥整定壓力確定原則:
安全閥最高整定壓力為: 不高于1.1倍 安裝位置過熱器工作壓力。
3、再熱器、直流蒸汽鍋爐外置式汽水分離器 安全閥整定壓力確定原則:
安全閥整定壓力為:裝設地點工作壓力的 1.1倍。
4、熱水鍋爐鍋爐安全閥整定壓力確定原則:
最值:1.10倍工作壓力、但不小于工作壓力+0.07 MPa;
最高值:1.12倍工作壓力、但不小于工作壓力+0.10 MPa.
5、直流蒸汽鍋爐過熱器蒸汽系統中兩級間的連接管道上有截止閥時,裝于截止閥前的安全閥整定壓力確定原則
安全閥最高整定壓力為: 不高于1.1倍安裝位置過熱器工作壓力。余熱鍋爐用戶:使用鍋爐時,除按規范要求選定、設置、安裝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閥外,還必須對在用安全閥進行定期檢驗。不同的鍋爐和壓力容器設備在使用時工況各不相同,對溫度和壓力的要求也不一樣,因此選用的安全閥也不一樣。除去形式和溫度外,壓力的差別也是安全閥選用重要依據。但是安全閥在出廠時,壓力參數是固定的,不能滿足不同工況的使用要求(起跳壓力要求),因此安全閥在安裝前需要根據工作壓力進行起跳壓力調整設定——也就是壓力整定。